201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建设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为政府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201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情况自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分局、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和《办法》,领会立法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对照《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自查,突出抓好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管理和答复群众合法的政务公开信息,大力推进网上“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方便公众及时、方便、完整地获取信息。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形成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进一步夯实政府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为贯彻落实有关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机关各业务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服务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作定期更新,进一步规范加强环保局网站建设。结合省环保厅开展的环保网站绩效评估活动,按照“内容公开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公众互动服务”、“网站建设质量”等评估指标要求,进行优化了网站版块设置,目前共开设了机构设置、政务公开、环境审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环境质量、服务窗口、网上监督、公众互动、环保知识、环保专题、资料下载、环保建议论坛共计12个专栏,认真做好环境法律法规、环保职能职责、环境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等发布工作,对江门市重大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定期公布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等,让人民群众充分享环境知情权。据统计,目前,网站日访问量突破260人次。
(三)进一步落实政府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工作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我局公众网站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以便公众直接点击进入。落实专人跟踪保证随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主动公开信息的申请,尽可能当场答复和办理;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为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方便方面,充分利用我局公众网站为宣传平台,及时把国家、省和我市在大气、水、固废、噪声、核安全与辐射等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和文件上网,同时提供各类表格下载。我局各受理窗口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多样化。一是建设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营造窗口的服务氛围,办事信息上墙、触摸屏查询等方式改进和完善窗口形象,突出窗口主动服务性;二是将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填报资料清单等在网上对外公布的同时制作成“服务手册”放在接待窗口,供客户取阅;三是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业务知晓能力。
二、工作成效
2010年,我局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做到认真负责、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的要求,全年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数据准确的,未出现差错现象;同时,也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投诉的,做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放心。根据环保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职责要求,我局严格做到了免费向社会各界提供相关的公开政府信息和不涉密数据,做到了合法合规。对于公众提出的环保相关知识的问题和数据咨询以及查询都做到了耐心、及时、细致的服务和解答。未收到政府信息咨询情况和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情况。我局主要通过江门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江门市环境保护的政府信息。一是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175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环境规划、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监察与执法类信息、办事指南、环境统计等方面信息。网站访问人次稳步增长,全年访问人次突破8995人次。二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2010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发由江门市环保局提供的新闻信息约250条。三是通过电子政务公开栏、触摸屏等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共设立政务公开栏17个,触摸屏2个、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小册子共计5000余份。
(二)咨询受理政府环境信息情况。2010年,我局接受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约400人次。主要涉及环保资质办理、项目审批程序、项目环评情况、行政许可事项、环境监测数据、污染减排情况、举报污染奖励实施等方面内容。
(三)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0年,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依法开展政府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在组织保障、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全面性、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网站在线服务功能在人性化和一体化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建设。为此,201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广泛开展宣传。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让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的全体干部更多地了解有关内容,组织局机关科(室)领导、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就《条例》进行专题培训学习,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做好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作为公开的切入点,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物,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局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审查后列入公开内容。要从内容和形式上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凡是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的资金使用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公开或公示。要方便群众直观、实用查询和了解江门环境保护情况,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勤政为民。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分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切实做到“常务”长期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即时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推进网上政务公开。 一是进一步加强环保公众网建设,力求各项栏目的设置更科学、便捷;二是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监督并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及时更新网上公开信息。三是加大硬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内部网络改造升级。
(四)进一步加强“便民窗口”建设,精心打造服务平台。
坚持把“便民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严格遵循“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联合办公要求,认真办理各项业务。通过加强“窗口”建设,方便广大市民查询环保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单位的职能、责任、业务办理流程等信息。
(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要进一步强化内部与外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分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另一方面,通过邀请人大、政协等进行检查,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会议,倾听他们的意见,特别是加强同新闻单位的联系,强化舆论监督,促进我局政务公开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