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05 【字体: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对档案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二、借阅档案要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本局工作人员借阅密级档案或外单位借阅档案,须经部门负责人、局领导批准。

三、档案不得随意摘抄复制,不得将借阅的档案转借他人或带往公共场所。

四、凡属“三密”的文件材料,要专人保管、不予外借。

五、档案库房门窗必须牢固。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