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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 (公报)

发布时间:2017-03-30 【字体:

一、     环境空气

(一)江门市区空气质量

2016江门市区空气质量同比略有下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09天,达标天数比例84.4%,其中优152天、良157天、轻度污染46天、中度污染9天,重度污染2天,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

市区国家直管监测站点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O3-8h-90per)为1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0%;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CO-95per)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

 

市区降水pH年平均值为5.68,酸雨频率为32.2%,降水pH浓度值范围在4.667.0之间,属于酸雨区,同比持续好转。

 

(二)各行政区(市、区)空气质量

2016年蓬江、新会、台山、开平、恩平及鹤山等两区四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3.7%~98.3%之间,平均为89.8%

 

各市、区2016年空气质量

 

区域

SO2

NO2

PM10

CO

O3-8H

PM2.5

达标

天数

有效

天数

达标率

(%)

综合

指数

台山市

15

24

42

1.3

143

28

335

364

92.0

3.46

恩平市

17

19

51

1.6

110

32

357

363

98.3

3.49

新会区

10

27

49

1.3

155

29

305

344

88.7

3.67

鹤山市

16

34

57

1.7

134

37

316

357

88.5

4.25

蓬江区

12

36

57

1.4

158

35

304

363

83.7

4.25

开平市

16

27

55

1.5

151

42

317

363

87.3

4.26

注:1、除CO浓度单位为毫克/立方米外,其他监测项目浓度单位为微克/立方米。

    2、江海区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中,不纳入统计。

二、水环境

2016年,江门市区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台山城北水厂、开平大沙河水库、龙山水库及镇海水库、鹤山西江坡山、恩平锦江水库)水质达标率100%

西江干流、西海水道和潭江干流上游水质优,潭江干流中游水质良至轻度污染,江门河和潭江下游银洲湖段水质良好。

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考核断面(包括西江的下东、布洲,潭江的牛湾、义兴、新美、苍山渡口,台城河公义、江门河上浅口、西海水道虎跳门)水质优良比例为88.9%,优于2016年度水质优良比例考核目标(≥55.6%)要求。

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黄茅海、广海湾、镇海湾、上下川、海宴水质优,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要求,铜鼓湾水质良好,符合三类标准要求。

三、城市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56.6分贝,优于国家区域环境噪声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昼间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昼间噪声质量处于较好水平,等效声级为69.96分贝,优于国家四级标准(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