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概况
市区2017年第三季度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为77.2%,其中优占59.8%,良占17.4%,轻度污染占9.8%,中度污染占10.9%,重度污染占2.2%,无严重污染天气。其中PM2.5平均浓度7月至9月份分别为21、19和31微克/立方米,季度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环境空气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与上年同期相比季均浓度下降23.3%。
珠三角9市排名中,江门市7月份为第5位、8月份为第3位、9月份为第5位。第三季度江门市在全省排名16位,珠三角排名第5位。
图1. 2017年第三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二、首要空气污染物
第三季度江门市区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O3),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97.3%,其次为二氧化氮(NO2),其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2.7%。
图2 2017年第三季度江门市区首要污染物分布
三、空气质量达标率变化
2017年第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为77.2%,同比下降了3个百分点。
SO2季均浓度值为10微克/立方米, NO2季均浓度值为25微克/立方米,PM10季均浓度值41微克/立方米,CO季均浓度值为0.9毫克/立方米,PM2.5季均浓度值为23微克/立方米,五项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均为100%。O3季均浓度值为231微克/立方米,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为77.2%。
图3. 2017年三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同比变化情况
四、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2017年第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SO2、PM10、CO及PM2.5季均浓度分别下降9.1%、14.6%、10.0%和23.3%,NO2季均浓度持平,O3季均浓度上升29.8%。
【说明】
1、本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等有关规范要求,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评价。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
平均时间 |
浓度限值 |
单位 | |
一级 |
二级 | |||
SO2 |
年平均 |
20 |
60 |
微克/立方米 |
24小时平均 |
50 |
150 | ||
1小时平均 |
150 |
500 | ||
NO2 |
年平均 |
40 |
40 | |
24小时平均 |
80 |
80 | ||
1小时平均 |
200 |
200 | ||
CO |
24小时平均 |
4 |
4 |
毫克/立方米 |
1小时平均 |
10 |
10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00 |
160 |
微克/立方米 |
1小时平均 |
160 |
200 | ||
PM10 |
年平均 |
40 |
70 | |
24小时平均 |
50 |
150 | ||
PM2.5 |
年平均 |
15 |
35 | |
24小时平均 |
35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