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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三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25 【字体:

一、空气质量概况

市区2017年第三季度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为77.2%,其中优占59.8%,良占17.4%,轻度污染占9.8%,中度污染占10.9%,重度污染占2.2%,无严重污染天气。其中PM2.5平均浓度7月至9月份分别为211931微克/立方米,季度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环境空气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与上年同期相比季均浓度下降23.3%

珠三角9市排名中,江门市7月份为第5位、8月份为第3位、9月份为第5位。第三季度江门市在全省排名16位,珠三角排名第5位。

1.  2017年第三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二、首要空气污染物

第三季度江门市区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O3),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97.3%,其次为二氧化氮(NO2),其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2.7%

 

2  2017年第三季度江门市区首要污染物分布

 

三、空气质量达标率变化

2017年第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为77.2%,同比下降了3个百分点。

SO2季均浓度值为10微克/立方米, NO2季均浓度值为25微克/立方米,PM10季均浓度值41微克/立方米,CO季均浓度值为0.9毫克/立方米,PM2.5季均浓度值为23微克/立方米,五项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均为100%O3季均浓度值为231微克/立方米,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为77.2%

3.  2017年三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同比变化情况


四、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2017年第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SO2PM10COPM2.5季均浓度分别下降9.1%14.6%10.0%23.3%NO2季均浓度持平,O3季均浓度上升29.8%

 

【说明】

1、本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等有关规范要求,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评价。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SO2

年平均

20

60

微克/立方米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4

毫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0

1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微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60

200

PM10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PM2.5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