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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畜禽养殖限养区 未配套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养猪场被责令关停清空

发布时间:2018-07-01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开平市月山镇某养猪场距村民居住区仅有20米,目前,该养猪场经营者已在逐步清空栏舍,并承诺今后不再养殖。

    有群众反映开平市月山镇水四村委会南坑村北区一间无名养猪场臭气扰民,距离最近的民居只有20米。6月17日,开平市接到该案件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属地镇街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养殖场位于月山镇水四村委会南坑村边一木厂旁,存栏生猪约200头,所处位置位于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生产栏舍设施简陋,并未配套粪污处理设备设施,粪便直接排放到鱼塘喂鱼。此外,该养殖场起始生产时间为2018年,处于开平市全力推进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期间,属于顶风新建养殖场。月山镇政府已于6月18日发送违规养殖告知书、限期关停告知书到该养殖场,督促该养殖场经营者自行关停。目前,该养殖场经营者正逐步清空栏舍,并承诺空栏后不再养殖。

    目前,该案已办结。

    又讯 昨天,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案件8件,涉及蓬江区1件,新会区4件,开平市2件,恩平市1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反映问题为:蓬江区合和盛投资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规排放废水废气,私自添加生产设备,且拒不执行环保部门作出的责令改正决定,继续违规从事生产活动。目前,案件已全部转交有关市、区开展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共171件,已办结40件,办结率为23.4%。办理情况如下:责令整改104家、立案处罚42家、查封扣押5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49家,罚款443.8327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0人,问责4人。(韩玲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