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江门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22 【字体:


江环委办〔201836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江门市环境保护

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府办〔201718号)、《关于印发2018年江门市各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计分方法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操作细则的通知》(江环委办〔201831号)等文件,市环委办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各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2018年第一季度只考核环境质量季度目标,各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得分和排名为:新会区79.26分名列第1,江海区73.90分名列第2,蓬江区71.03分名列第3,开平市69.03分名列第4,鹤山市68.16分名列第5,恩平市67.83分名列第6,台山市64.40分名列第7

二、2018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考核情况

第一季度,空气环境质量主要考核季度三项重点污染物PM2.5PM10NO2达标(改善)情况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四项指标;水环境质量主要考核季度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和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改善)情况三项指标。

(一)蓬江区:第一季度PM2.5PM10NO2季均浓度均不达标,但同比均有所改善,改善幅度分别为10.4%6.3%8.3%;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5.6%。西江水道篁边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省考断面(上浅口)水质达标;4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中,1个断面水质达标,3个断面不达标且水质为劣Ⅴ类。环境质量考核得分为71.03分。

(二)江海区:第一季度PM2.5季均浓度不达标,但同比改善10.9%PM10季均浓度达标;NO2季均浓度不达标且同比恶化13.2%;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7.1%。西江水道篁边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省考断面(上浅口)水质达标;3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中,2个断面水质达标,1个断面不达标且水质为劣Ⅴ类。环境质量考核得分为77.90分。

(三)新会区:第一季度PM2.5季均浓度不达标,但同比改善6.8%PM10NO2季均浓度达标;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0.9%。西江水道新沙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5个省考断面(上浅口、牛湾、苍山渡口、布洲、虎跳门水道)中,4个断面水质达标,牛湾断面水质不达标;4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中,3个断面水质达标,1个断面不达标且水质为劣Ⅴ类。环境质量考核得分为79.26分。

(四)台山市:第一季度PM2.5季均浓度不达标且同比恶化5.3%PM10NO2季均浓度达标,其中NO2季均浓度优于2018年省下达我市NO2年度浓度目标(36微克/立方米);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恶化2.4%3个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个省考断面(公义、牛湾)水质均不达标;4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均不达标,其中有1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环境质量考核得分为64.40分。

(五)开平市:第一季度PM2.5季均浓度不达标,但同比改善30.8%PM10NO2季均浓度达标,其中NO2季均浓度优于2018年省下达我市NO2年度浓度目标(36微克/立方米);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3.9%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个省考断面(新美、牛湾)水质均不达标;4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均不达标,其中有2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环境质量考核得分为69.03分。

(六)鹤山市:第一季度PM2.5PM10NO2季均浓度均不达标,但同比均有所改善,改善幅度分别为10.2%1.4%12.2%;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4.8%。西江东坡坡山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省考断面(下东)水质达标;4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均不达标,其中有3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环境质量考核得分为68.16分。

(七)恩平市:第一季度PM2.5季均浓度不达标,但同比改善2.3%PM10NO2季均浓度达标,其中NO2季均浓度优于2018年省下达我市NO2年度浓度目标(36微克/立方米);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1%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省考断面(义兴)水质不达标;4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中,1个断面水质达标,3个断面不达标其中1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环境质量考核得分为67.83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围绕环境质量改善,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各市(区)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对重点区域污染源要精准排查、专项整治、全力推进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在水环境质量方面,要以流域综合整治的思路制定实施计划,逐步推进。重点解决较大规模畜禽养殖场、城镇生活污水的污染问题,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投入,进一步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压实河长责任,抓好牛湾等不达标断面水质改善。

二是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推进解决环境问题。各市(区)要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结合“双公开”工作,以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抓好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坚持铁腕治污,深入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市环委办将加强对各市(区)、各部门突出重难点环保问题和日常履职情况的督查督办,用好考核评比、督办、问责等手段,以考促治,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特此通报。


附件:2018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各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得分表



江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5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各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得分表

序号

指标类别

考核内容

权重

蓬江区

江海区

新会区

台山市

开平市

鹤山市

恩平市

总 分(百分制折算分)

71.03

73.90

79.26

64.40

69.03

68.16

67.83

排 名

3

2

1

7

4

5

6

1

空气环境质量季度目标(40

PM2.5达标(改善)情况

15

10.60

10.73

9.70

6.68

12

10.55

8.58

2

PM10达标(改善)情况

10

6.26

8

8

8

8

5.28

8

3

NO2达标(改善)情况

5

2.83

0.68

4

5

5

3

5

4

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0

6.03

7.82

7.78

9.40

9.32

6.38

9.40

空气环境质量季度考核得分(排名)

25.726

27.235

29.483

29.084

34.321

25.217

30.982

5

水环境质量季度目标(30

季度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6

季度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

10

10

10

8

0

0

10

0

7

季度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

改善(达标)情况

10

4

7.30

8

6

4

2.50

6.50

水环境质量季度考核得分(排名)

243

27.301

262

166

147

22.504

16.505

环境质量季度目标得分(排名)

49.723

54.532

55.481

45.087

48.324

47.715

47.486

扣分项

0

4

0

0

0

0

0

备注:江海区2018年第一季度辖区一企业发生跨省倾倒危险废物事件,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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