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近日,有群众反映,开平市裕丰洗水厂存在外排废水污染河涌等问题,开平市相关部门立即前往现场,经核查,该洗水厂存在未办环评、未验先投等问题,当即被查封并处以罚款20万元。
6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其中一宗案件,反映开平市裕丰洗水厂外排废水污染河涌,并认为该厂存在地方保护伞,且另有5家工厂存在类似情况等,开平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实调查。
经查,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企业名为开平市长沙区裕丰洗衣服务中心,该单位主要经营台布和服装洗涤项目。洗涤规模约每月洗涤台布1000打,斜布裤约7000打,主要使用原材料是洗衣粉和柔顺剂,该厂没有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等手续;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废气产生,洗涤废水经3级过滤池过滤后由下水道排入苍江,烘干机产生的废气(燃柴油)经烟囱高空排放。同时,根据长沙街道办事处调查,暂未发现存在保护伞的问题。
6月15日当天,开平环保局对开平市长沙区裕丰洗衣服务中心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对该单位开设服装洗涤加工项目未依法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6月18日,该单位生产设施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并清空。
同时,为了做好该类型企业的整治工作,开平市开展了全面排查,目前排查出类似的未经环评审批和验收的洗水厂共5家,其中长沙街道2家、三埠街道2家、水口镇1家。此类洗水厂主要从事台布、床单之类的洗涤,均未依法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目前均已停产。
目前,该案已办结。下一步,开平市环保局将联合属地镇(街),对该类洗水厂做好分类整治工作:符合条件的,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环保治理设施,做到规范经营;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关闭取缔。
又讯 (记者/韩玲群) 6月24日,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投诉案件6件,涉及蓬江区、新会区、台山市各2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反映问题为:新会区崖门镇美业染厂及周边大量印染厂抽取地下水,利用暗管排放污水。
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共117件,已办结17件,办结率为14.5%。案件查办情况如下:责令整改18家、立案处罚27家、查封扣押5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20家,罚款216.3万元,立案侦查5件,刑事拘留8人,问责4人。